各潜在投标人:
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:
现变更为:招标控制价为:9022790.95。
现变更为:本合同生效后,支付合同总额的15%作为预付款(该预付款优先作为工程款进行冲抵);工程开工后,乙方按月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,经监理方签章确认后提交甲方,甲方确认无误且收到同等金额税率为9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,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。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%后停止支付,待竣工验收通过且结算完毕,乙方开具税率为9%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,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%,剩余10%的结算金额作为质保金,期满一年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。(注:银行承兑支付)
除以上变更外,招标文件中其他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工程量清单及最新的招标文件。